權利義務說明書

買方權利義務說明書

感謝您讓我們有發揮專長為您服務的機會,本公司秉持『全程滿意、安全滿分』的理念,以及積極用心的服務態度,精心製作了『買方權利義務說明書』,以便您在購屋前即可確實瞭解您的權利和義務。為保障您的權益,讓整個交易過程能更順利、圓滿,請撥冗詳細閱讀以下說明。

壹、簽署要約或承諾前

✓為了協助您做好購屋計劃,請將您對物件的需求及購屋資金的預算,與經紀人員充分的溝通,我們將依您的情況,並配合當時銀行貸款利率、成數、年限,為您做出最佳之資金規劃及購屋建議。
✓您可以向經紀人員查詢房地產相關之法務、貸款、稅費等問題。在瞭解您的需求後,我們將針對您的情況,自資料庫中篩選推薦適合您的物件,對於您有興趣之房屋,您可要求經紀人員提供該物件之『不動產說明書』以便您能瞭解該物件情況。
✓您可要求經紀人員親自帶領您前往房屋現場參觀,以便對房屋本身實際情況能有更深一層的瞭解。
✓可以向經紀人員查詢標的物附近區段之行情,更可要求經紀人員提供已成交物件之行情資料,作為您購屋的參考,以購得合理價位之房屋。

貳、簽署要約或承諾

✓在您參觀房屋確定購屋意願後,您須簽署『附停止條件定金委託書』或『購屋承諾書』,當您完全同意依賣方之售屋條件為購屋承諾時,您須支付定金,如您違約不買,或不依約定時間按時出面簽約,則該定金您將不得請求返還;若您不完全同意賣方之售屋條件時,則可向賣方提出新要約,交由經紀人員轉交賣方簽認是否同意以新要約的條件出售。
✓定金或附停止條件定金不得超過成交總價或要約總價之百分之二,且上限為新台幣伍拾萬元。
✓本公司提供『內政部版要約書』(不支付附停止條件定金)以及本公司制定之『附停止條件定金委託書』(須支付附停止條件定金)兩種要約模式,您可選擇任一種模式而為要約之意思表示,然因受託人有忠實辦理並依委託人指示處理委託事務之義務,倘若賣方要求要約購屋之買方需支付附停止條件定金,而您選擇『內政部版要約書』時,您的要約恐怕不會被賣方優先考慮。
✓在賣方未簽認同意出售前,您保有隨時撤回購屋要約之權利,但您須以書面通知原承辦加盟店,方生撤回之效力。如賣方尚未簽認同意出售,而「附停止條件定金委託書」已到期或您要撤回購屋要約時,您須於五日內攜帶收執聯及身分證明文件,親至原承辦加盟店辦理無息退還附停止條件定金之手續。
✓賣方於您的『附停止條件定金委託書』上簽字同意出售時,此時買賣契約即成立,附停止條件定金即轉為購屋定金,如您違約不買,或不依約定時間按時出面簽約,則該定金,您將不得請求返還;若您使用『內政部版要約書』有以上違約情事發生,仍需負違約的賠償責任。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自撤回購屋要約或『附停止條件定金委託書』失效當日起算五日內,攜收執聯親至原承辦加盟店辦理無息退還附停止條件定金之手。
✓在賣方同意出售後,如賣方反悔不賣或其他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致無法完成簽訂買賣契約,您可向賣方請求加倍返還定金。

參、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應注意事項(為保障您的權利,特別提醒)

✓請核對交易相對人身分及證明文件。(若非當事人須附授權書)
✓請確認特約地政士名片及識別證。
✓確認交易條件。
(一)付款條件(匯款入專戶時請參照『房屋交易安全制度』提示卡。
(二)隨標的物移轉的附贈品。
(三)其他特別約定條款。
✓確認詳閱過『不動產說明書』並已簽名。
✓確認使用印有中信房屋LOGO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詳閱『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房屋交易安全契約書』並簽章,取得『房屋交易安全保證書』。
✓『房屋交易安全制度』手續費為成交總價萬分之六(不足800元,以800元計),由買賣雙方平均負擔。
✓繳付簽約費並預繳地政規費及代書費20,000元(依中信房屋公告之代書收費標準計收,交屋時多退少補)。
✓買賣雙方清點應取得之文件(『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房屋交易安全契約書』、『不動產說明書』、『房屋交易安全保證書』)。
✓繳付服務報酬並索取發票。

肆、『房屋交易安全制度』

✓賣方的產權文件及您要給賣方之價金交付公正第三者(銀行、簽約中心),待產權清楚的過戶到您的名下,且點交不動產予您接管之同時,賣方才可取得全部價金。
✓『房屋交易安全制度』手續費為成交總價萬分之六(不足800元,以800元計),由買賣雙方平均負擔。

伍、服務報酬之給付

✓當賣方同意並簽認您的『附停止條件定金委託書』或您逕行簽認『購屋承諾書』時,買賣契約即已成立,您應於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時,以現金或開立即期支票一次支付加盟店成交總價百分之二的服務報酬。

陸、交屋時應注意事項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在交屋時,我們會請您填寫『房地產權點交書』 及『客戶滿意度調查問卷』, 請您務必配合填寫。

柒、注意事項

✓因您與我們之委託關係,係屬民法之居間性質,除了您授權經紀人員代您支付給予賣方之『附停止條件定 金』及定金外,加盟店及所屬經紀人員不經手或保管買賣價金及稅費,請您切勿授權經紀人員從事前述之行為。
✓本公司備有特約地政士,在簽訂買賣契約書時會出示制式名片及識別證以茲識別,並依本公司制訂之收費標準向您收取費用。收費標準請參考本公司相關文宣品及官網。
✓簽訂『附停止條件定金委託書』或『內政部版要約書』時,依法您須於『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確認,此『不動產說明書』將為『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一部份。
✓本公司及其他有關單位得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蒐集、利用或電腦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但目的僅限於不動產交易。

捌、申訴處理

✓在執行仲介服務過程中,我們當竭盡所能,維護買賣雙方交易安全,並使雙方同感滿意,如經紀人員或其他人員或特約地政士之服務過程有瑕疵,令您覺得不滿意,請您不吝指正,您可直撥『0800-083-666』總部之客戶服務專線或逕以書信郵寄中信房屋收,我們將指派專人為您處理。

玖、本說明書之效力及內容之更改、異動

經由我們仲介之買、賣雙方才得主張本說明書各條款之效力。
本說明書之內容如有更改、異動者,不另行通知。請您於交易前與加盟店確認本說明書之版本,以保障您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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